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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论视野下高等教育管理的效益化研究

一、系统论视野下的高等教育管理观

1.注重高等教育管理的全局观。从系统论角度分析,高等教育具有整体性与有序性特征,其是由高等教育参与主体、物质条件、发展观念等各种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是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由于高等教育系统内各要素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促使高等教育系统在内部能够形成一定的结构与规则,并逐步产生了整体与部分之间的辩证关系。正如美国系统学家指出的,科学不再是在单一要素功能下,观察某个事物的行为,而是受到多元化因素与复杂环境影响下的整体行为。因此,高等教育也应注重整体功能的发挥,而不是某一领域或某一要素的有效作用。在高等教育管理过程中要具有整体观与全局观,不能只看重某一项事务的管理,而是要立足高等教育的大环境,从全局角度出发,充分考量高等教育内部要素的联动效应,站在更高的角度考虑问题。

2.注重高等教育管理的开放观。根据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高等教育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而与之相伴的是高等教育职能的日益丰富与高等教育系统外适性的增强。根据系统论的相关观点,高等教育系统与高等教育内部要素,以及高等教育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存在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紧密关系,这种关系正是由高等教育的开放性决定的,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高等教育的开放观,体现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高等教育的渐变规律。因此,从方法论上讲,高等教育管理要具有开放的战略思维,充分认清高等教育系统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与制约,存在在资源、理念、信息等方面的交换。实际上,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越发明显,系统内外部交流越发频繁,各国高等教育系统在发展自身特色的同时,也形成了许多共性的观念、模式、结构。高等教育管理开放观为高等教育系统的整体运转提供了方法与技术等方面相互借鉴的基础,为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的理念更新、方法改善、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阵地,促进了高等教育系统的科学运转。

3.注重高等教育管理的创新观。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便是创新,从系统论角度讲,高等教育作为一个结构复杂的系统,其始终处于不断运转中,尤其是各要素的变化直接关系高等教育整体的和谐与否,这里的不和谐是绝对的、永久的,和谐则是相对的,要依靠创新手段促进高等教育要素的变化,以致带动高等教育系统的创新发展。“高等教育系统的这种‘不和谐—和谐’的螺旋式发展是系统内外诸要素及各种关系、资源发生变化所致。而高等教育管理本质就是协调高等教育系统之间的关系、资源和利益”。因此,高等教育系统内外利益关系的平衡要求高等教育系统必须注重创新,要求在高等教育管理中,其理论、技术、方法与手段等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革新,顺应社会形势的变化,促进高等教育管理对象与内容能够充分应对外部环境的挑战,保障高等教育鲜活的生命力。

4.注重高等教育管理的导向观。高等教育系统是在一定的社会大系统内生存与发展的,是在基于社会文化形态、经济管理制度与组织制度等条件下产生的,伴随着高等教育系统整体性与开放性特征的增强,其必然会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发展,也就是说,高等教育系统总是在特定社会中具有特殊目的,其必然受到社会主流思想与意识形态的主导与影响。而高等教育管理是调节高等教育系统内外部关系的过程,既要促使其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顺应社会形势的变化,又要促进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利益关系的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讲,高等教育管理要符合高等教育系统目标的要求,即符合社会导向与高等教育系统导向。事实证明,如果高等教育管理缺乏必要的方向,偏离了高等教育系统的目标,其管理所形成的结果也是无效的,对高等教育系统的损害就越大,管理效率与管理决策也失去了意义。

二、系统论视野下高等教育管理效益化的三对关系

1.高等教育效益与高等教育管理效益的关系。“高等教育管理效益与高等教育效益是两个不同领域的概念,依据的是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高等教育管理效益属于管理学领域,基于管理活动; 而高等教育效益属于教育经济学领域,基于教育活动”。由此可以判定,高等教育效益是教育活动中的效益,其判定的标准是基于教育目标的教育资源投入与产出比,而高等教育管理效益是教育管理活动中的效益,其判定标准是管理活动结果与管理目标之间的效率关系。从系统范畴角度分析,高等教育效益反映的是高等教育与外部社会之间的资源投入与产出效果,高等教育管理效益反映的是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管理要素之间的协作与组合效果。从系统主体角度分析,高等教育效益与高等教育管理效益也有明显差别,高等教育效益化的主体是高校的举办者,就我国而言,高校的举办者是以公立性质为多数群体的政府,其十分注重高等教育效益化的实现,而高等教育管理效益化的主体是高校管理者,其注重高校个体管理目标与管理效果的实现。由于高校举办者与管理者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导致高等教育效益与高等教育管理效益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歧。与此同时,二者之间也存在密切的联系,高等教育管理效益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高等教育效益,随着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日趋完善,高校管理者更加注重高校的社会目标,从管理角度更加注重社会效益,这对高等教育效益大有裨益。

2.高等教育管理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的关系。从高等教育管理系统的内部而言,其包含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具体而言,宏观效益则是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即社会资源配置到高等教育系统中的效率,微观效益便是指高等教育资源所用于教学、科研等活动的利用效率。高等教育管理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之间的区别在于实现途径与价值导向不同。高等教育管理宏观效益的实现途径是通过管理体制、机制的优化获得的,微观效益则是利益管理体制、机制下的管理方式、管理技术的改革与优化实现的。高等教育管理宏观效益更加注重保持社会资源投入与产出的公平性,而微观效益更加注重资源的利用率及资源的投入情况。二者除了存在一定区别,还有较为密切的联系。高等教育管理宏观效益是微观效益的前提,只有当宏观效益提高了,微观效益才具有提高的保障,如果高等教育系统整体效益低下,高校内部微观效益便无从谈起。同时,微观效益能够促进宏观效益的提高,作为个体的高校只有显著提高管理效益,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高等教育系统宏观效益的提高。

3.高等教育管理内部与外部的效益关系。高等教育管理内部与外部的效益关系可以概括为管理活动的过程与结果产生的不同效益。以管理过程为基准产生的效益是就管理的内部而言,是以管理过程本身的效益为衡量标准; 以管理结果为基准产生的效益是就管理的外部而言,是对管理系统外部环境及管理目标实现程度为衡量标准。在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尤其是在管理活动中,区分过程效益与结果效益是十分必要的。比如,我们调整高校管理体制,促使其内部管理效益提升,但受外界客观因素的影响,其所产生的教育影响却是负面的,直接影响高等教育系统整体效益。提高高等教育管理系统的整体效益,就要正确看待与处理好其内部与外部的效益关系,即针对不同的效益类型采取不同的评定标准,采取不同提高效益的策略。实际上,在高等教育与社会关系愈发密切的当今,内部管理效益要在充分考量外部效益的前提下进行提升,有些管理活动很少能够对高等教育活动整体产生影响,就要适当控制其运作成本,不能因过度考量内部成本,而忽视对高等教育活动的影响,进而影响外部效益。

三、提升高等教育管理效益化的策略

1.更新管理思想与管理理念。实现高等教育管理效益首要的便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的管理观,彰显社会主义管理体制的一般特征,主张人尽其才,法治管理。其一,树立高等教育管理人本观,即是复归教师与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将其纳入内部管理体系中,激发其管理的积极性,减少管理中的阻力,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能。其二,树立高等教育管理法治观。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高等教育管理也应顺应国家的主流趋势,将法治作为高等教育管理的主要观念,提升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不断进行高校法治建设,保障高校管理工作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法治管理的常态化。其三,树立高等教育管理民主观。在高校管理活动中,主张用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管理问题,尤其是给予教师一定的话语权,建立教师参与、决策管理机制,将民主化理念贯彻到高校管理活动中,提升管理效能,实现科学化、民主化管理。

2.采取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方式。高等教育管理效益化的实现必须符合现代管理的主流趋势,即确立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方式,将“以人为本”落实到管理的实践活动中。从理论角度分析,无论是经济人假设理论,还是社会人假设理论,都从“人”的角度论证了落实“以人为本”对于提升管理效益的重要作用。也有很多学者认为,提高管理效率的途径之一便是在组织中渗透人文精神,力求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增强组织的凝聚力。从高等教育管理的实践角度分析,对教师与学生殷切的关怀,提升其主体地位,能够减少管理中的阻力与摩擦,促使管理者能够不断发展自我,完善管理知识结构,适应复杂的高校管理工作。另外,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要求人尽其才,管理者能够将不同知识、专业与技能的人才安排到需要的岗位上,并通过制度化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

3.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系统论认为一切系统都有超出自我的膨胀趋势,其是由于组织自发成就动机驱动而发,或者是由于组织内部人员因利而驱使。事实上,组织的膨胀趋势不利于因组织机构庞杂、组织效率低下而进行的精简机构等措施的推行与改革,影响了组织结构的合理化运作。就我国的高等教育组织结构而言,管理机构职能穿插重叠,组织人员工作效率低下,在某种程度上是由组织自我膨胀导致的。克服这一弊端,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必须严格按照组织的实际情况,对组织内部的机构与人员进行有效精简,做到按需分配与设置,取消多余的组织机构,保证组织结构的最优化。“行政管理学认为,组织设计必须遵循管理幅度适当、执行性权力与辅助性作用相适应、稳定性与机动性相结合的原则”。高等教育管理效益化的主要表征便是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而组织的管理幅度过大,便难以形成精细化的管理模式,组织过于稳定,又容易丧失组织活力。因此,高校的组织结构设计,应采取合理的形式,合理地确定组织机构与人员,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精简,避免因机构、人员过于烦琐,降低工作效益,浪费组织资源,影响高等教育管理效益。

4.建立有针对性的制度保障体系。“制度是一种激励,创新能力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都与制度性因素相关; 制度又是一种约束,是对权力的规范与约束”。高等教育管理效益化的实现依赖于管理方法与技术的革新,但这是在合理的规范内进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制度规约,因此,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是促使高等教育管理活动有序进行的先决条件。制度是组织活动的规则,是人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所创造出来的约束人们开展活动的框架。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变迁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即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与从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显然我国制度的变迁形式受到传统观念与政治体制的影响更倾向于前者,这种变迁形式能够有效提高效率与效益,降低组织运行成本,但有失民主性与一致性。因此,提升高等教育效益,必须根据各高校的具体情况,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辅之以强制性的制度安排,由此才能提升高等教育管理效能,在此过程中教育管理部门应发挥其宏观引领与指导作用,对自身进行正确的定位,必须把办学自主权交给学校,从外部为高等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高校也要对自身进行科学的定位,明确自身的权利与职责,建立良性的内部管理体系,保障高校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教师与学生作为高校发展的主体,也应充分利用制度维护自身权益,激发工作与学习的积极性与创新性。只有政府、高校与师生在制度的规约下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提高管理效能,实现高等教育的效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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