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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

本报北京4月1日讯(记者 宗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近日印发。《纲要》强调,要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全面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队伍水平,着力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多元支撑。

《纲要》强调,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

《纲要》提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为主线,以推进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体化为重点,整体规划、分层设计、有机衔接、系统推进,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纲要》指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坚持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坚持与时代精神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坚持与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坚持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

《纲要》强调,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着力完善青少年学生的道德品质,培育理想人格,提升政治素养。

《纲要》提出,要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小学低年级,以培育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在小学高年级,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在初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在高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在大学阶段,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纲要》明确,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课程建设和课程标准修订中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课程标准修订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应结合教学环节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鼓励各地各学校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展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统一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拓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选修课覆盖面。要充分发挥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作用。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紧密结合,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进一步丰富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升教学效果。

《纲要》要求,要全面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队伍水平。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内容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比重;在师范院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同时,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训。

《纲要》提出,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和督导机制。研究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标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高考升学考试中的比重。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的督导范围,定期开展评估和督导工作。

《纲要》要求,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对青少年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一项战略任务,与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合力。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和督导机制,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为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坚强保证和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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