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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肯定了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并且要求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所以,协商民主已成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协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在中国引起了政府与专家学者们的高度关注,原因在于推进协商民主与中国国情是相符合的。第一,民主的要义即是通过对话、磋商、讨论、审议等各种协商的形式,实现公民平等参与政治生活以及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第二,作为近代民主的基本形式的选举民主或代议制民主本身存在着内在的不足,这就促使协商民主成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第三,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中的商议、讨论、对话、咨询元素与协商民主精神是契合的。第四,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坚定地推进民主政治协商是我国政治发展的紧迫任务,这也成为推进协商民主的动力之源。

中国的协商民主不同于西方的协商民主,它是中国特色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首先,中国的协商民主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这是我国政策框架的一个前提。其次,对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言,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作为民主政治的两个基本环节是一种互补的关系,而不是排斥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国家层面上实现选举民主的重要场所,而各级政协是实现协商民主的主要场所。因而,应当从国家的层面上,从制度和法律的角度上,对政协承担或推动协商民主的责任给予授权,充分发挥政协在我国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也不同于咨询民主。协商民主的主体是多元的,而咨询民主主体只有掌权者;协商民主的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而咨询民主的主体之间是不平等的;协商民主的议程实际上是法律和制度来确定的,而咨询民主的议程实际上只是由掌权人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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