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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规范、职业精神与职业责任——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当前,人民对教育的期盼和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有学上、有书读”,而且进一步要求“上好学、读好书”。因此,学校的当务之急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教师。没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十八大”强调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强调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先。所以教师的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和能力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高校教师担负着培养未来教师的重任,其师德水平和能力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因此,我们应当高度重视高校教师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养,认识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一、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依据

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师德建设目的是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出了师德规范的内容是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提出了师德建设具体措施: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了高校教师的道德责任,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和重要使命,要求高校教师不仅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而且要弘扬优良教风,提高业务水平。并把师德高尚作为高校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首要条件。

为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切实保证教师履行“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依据《纲要》、胡锦涛总书记2011年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高等学校教师职业特点以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需要,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于2011年12月30日印发。《规范》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也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2014年9月,在第30个教师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师大与师生代表座谈时发表了《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长篇讲话,明确提出了“好老师”的“四大特质”:要有理想信念,要有道德情操,要有扎实学识,要有仁爱之心。这是历史大转折时期党中央对我国教育战线发出的最强音,是对教师队伍素质建设提出的新课题。

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促进高校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意识的养成,对于当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在当前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中,职业规范教育、职业精神的内化和职业责任的培养是三个重要且不断递进的教育层面。

二、提高认知水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

《规范》已经制定出来,但这只是工作的起点。当前的首要工作任务是帮助教师尽快地了解和熟悉职业规范。解决师德中存在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解决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问题,毕竟他们是教师的教师,作为高校教师,教育者必须首先要接受教育。因此,解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的重点,提高高校教师对《规范》的认知是我们首先予以解决的重要问题。

《规范》分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部分,从倡导性的道德理想、规范性的道德原则和强制性的道德准则三个方面对高校教师的政治伦理要求、职业道德要求、教育教学道德要求、学术道德要求、社会服务道德要求和人际道德要求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爱国守法”是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位高校教师职业的政治伦理要求,是对高校教师处理好与国家、民族、事业的道德关系的概括,是高校教师总体的道德准则,在高校教师道德规范体系中起着统领作用。“爱国守法”作为道德要求具有现实针对性,要求高校教师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背景下,在职业活动、国际交往中,要有正确的政治观点、爱国情怀、民族气节和法律意识。“敬业爱生”是高校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入职的前提条件和基本的执业标准。高校教师因为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主动关心学生、爱护所有学生的行为不断弱化,利用学生、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敬业爱生”是高校教师的基本道德规范。“教书育人”是对高校教师职业的最重要内容,也是对教育教学的道德关系的高度概括,反映了教师在培养人才方面的基本使命和最主要的职责,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严谨治学”是高校教师学术道德方面的要求,是对高校教师与科学研究、文化创新的道德关系概括,是高校教师学术工作重要的道德规范。“服务社会”是高校教师的社会道德要求,体现了大学教师与社会活动的关系的道德要求。服务社会道德的理想是“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其道德原则是“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主动提供专业服务”。其道德准则是“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为人师表”是从高校教师日常行为角度提出的人际道德,是教师自我道德的内在要求,是高校教师受到社会尊重的总体道德表征。

这部《规范》比较全面地涉及了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其意义结构包括倡导性的道德理想、规范性的道德原则和强制性的道德准则三个方面。其中道德理想引导高校教师形成美德,具有价值引导性特点;道德原则指导高校教师正确地进行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具有合约性特点;道德准则是高校教师的道德底线,具有强制性特征。高校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必须根据不同类型的规范要求,并结合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现状采取科学适宜的教育方法。

加强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从倡导性、规范性和强制性规范入手,符合目前的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从这三类规范来看,我们的职业道德培养就不能片面地注重倡导性规范的教育。人为地过分拔高,只会使规范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虽然倡导性规范起着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作用,但规范性的道德原则和禁止性的道德准则更能起到阻止“目前高校教师中,普遍存在因为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主动关心学生、爱护所有学生的行为不断弱化,利用学生、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高校存在不专心‘教书’、只‘教书’不‘育人’,不关心学生成长的现象”“高校扩招,高等教育发展转型,一部分教师对经济利益的过分追求,高校存在学术浮躁、学术失范、学术质量严重滑坡等问题”的作用。对当前的高校教师,从强制性规范教育入手,更能强化他们的规范意识。当然,这只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的切入点,教育者应当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对教师开展多种规范教育,做到全面抓,全面硬,使教育不断提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意识,从他律走向自律。

三、从他律走向自律——职业精神的内化

自律,是人的一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式,也是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与品质的一种体现。自律是人的类特性,是人的自主理性,它表现在职业实践活动中,就是职业主体在各种不同甚至对立的价值之间进行思考、权衡,作出抉择并采取正确规范的职业行为。出于自律的职业道德选择,在性质上是自主的,是道德主体主动选择的有目的行为;在内容上是自觉的,是道德主体在其理智指导下道德意志的具体化;在过程中是自控的,理智与意志的结合贯彻职业行为的始终。只有这样的自律行为才使职业具有道德。

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并不是制定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教师的自由,而是教师通过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循法律规章制度,自觉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教师职业道德自律,其本质是职业精神的自觉内化,也是教师提升其职业素养的一个关键因素。虽然国家已经制定《规范》让教师遵守,但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只有在被教师所认同并自觉遵守养成习惯后,才能内化为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质。《规范》强调的是“他律”,职业精神强调的是“自律”,展现的是高校教师严于律己的品质。教师职业精神是约束高校教师有情感色调的价值和规范的综合体。教师职业精神来自于其内心对于自己工作本身的尊重,因此,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教师积极性的高低和履行工作岗位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职业价值观念。

职业价值观是一个人的人生目标和人生态度在职业选择方面的具体表现,也就是人对其职业的认识和态度以及对职业目标的追求和向往。职业价值观决定了人们的职业期望,影响着人们对职业方向和职业目标的选择,决定着人们就业后的工作态度和劳动绩效水平,从而决定了人们的职业发展情况。因而职业价值观支撑着职业精神,它决定着人们行为的取向,决定着人们以什么样的心态和旨意去从事自己的职业工作。

要以爱的情感投入教育事业。热爱自己的岗位要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样,因为这个岗位对于教师自身而言,它是对教师生命的唤醒,是对教师生命过程的丰富,使教师从这一职业中获得生存和精神寄托。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精神的具体体现,因为只有安心从教,才会认真探索教育教学规则,才会不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才会在事业上有所建树。

要以认真的态度投入工作岗位中。认真是一名教师对待工作所应具有的一种最基本的态度,是教师想做事、做成事、做好事,保证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要勤业敬业,不断地完善和充实自己,要教书育人,潜心治学,这是教师应有的最基本的职业精神。高校教师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人才,才能够做出过硬的创新科研成果,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发挥出教师群体引领整个社会风气的积极作用。

要以负责任的态度教育培养学生。教育影响着一代代人的成长。教师教育的对象是学生,他们都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祖国未来的前途命运主要靠他们来把握。因而对学生负责是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这是新时期的教育理念,也是每一位教师都应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责任理念。

四、职业道德境界的提升——职业责任的培养

自律是负责任的基础,一个能做到自律的人,才能是一个对自己置身于其中的种种关系持积极的负责态度的人。一个人做事如果自律,那么他也是负责任的。许多人没有职业自律,除了价值观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敢承担做事的责任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压力。负责任是职业道德的一项重要内容。职业责任是指道德主体在道义上对其选择职业行为的善恶及价值所应承担的责任,康德把其简练地概括为“做应该做的事情”。职业行为是道德主体应做、能做且实做的行为。现实中的种种不负责的职业行为,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个体对自己姑息放纵、不能自律的表现。

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每一个在道德上有价值的人,都要有所承担,不负任何责任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物”。事实也表明,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培养自己道德责任感的过程,责任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只有彼此相互负责,才能创造并推进全社会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道德就是履行责任,不论以往的道德教育以何种形式出现,我们都可以说,道德教育实际就是责任教育,进而说明,职业道德教育就是职业责任教育。

一个人是否是合格公民的所有特征中,人们也常把责任感放在首位。因此,一个人一旦从事教师这一职业,作为社会公民的一员,他就承担着与之相应的社会责任,并且同他所从事的教师职业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种基于教师职业整体利益的认识,有助于促进教师对于具体社会义务的自觉责任。这种自觉职业精神意识可以逐步升华为职业责任,并进而形成教师所特有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人的一种自觉实践,不是“被迫”做工作。职业道德不是“教”出来的,也不是“强制”出来的。职业道德是人的精神自律,是个人的责任担当。遵守制度规范要求在于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注重外在约束。职业道德教育是为了维护个体利益,注重内在自觉。只有外在约束和内在自觉的两者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一个有责任担当的人,依靠自己的努力提升自身事业的新水平和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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