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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思考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到大众化教育阶段。高等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办学经费不断增加,高校与社会的联系日趋紧密。与此同时,高等学校对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学校各权力主体掌控的资源也越来越多。如何适应这种新形势,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就成为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构建高等学校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意义

1.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是高等学校落实中央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在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把制约和监督的对象主要定位为各级领导干部而不是权力本身。而理论和实践都表明,腐败在本质上是权力的腐败,领导干部只是行使权力的主体,并非权力本身。只有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的异化和被滥用,从根源上遏制腐败的发生。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的推进,我们党对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提高。党中央对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要求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为各单位和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建立体现高等学校特色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有利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构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基于对人性的科学分析,是开展反腐倡廉的逻辑起点和现实基点。中国人更注重人的道德修养,力图通过诚意、正心、修身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西方学者则提出了“经济人”的基本假设,认为人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是自爱的,会首先考虑自身的实际物质利益,并通过理性的计算趋利避害,力求达到自身的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求利性是理性经济人的内在规定和根本诉求,他们的行为目标就是在既定的条件下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于各级官员(包括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就有利用权力以权谋利的可能,而为了防止权力被滥用,就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减少和杜绝公权私用的机会和漏洞。

3.构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是高校建立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步骤,是防止权力腐败的治本之策。“权力应该是全体成员共同拥有共同行使,并能真正体现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的政治力量”,权力的价值就在于维护国家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正义,确保社会的和谐运转。但权力所具有的强制性、工具性和侵略性的特征,使行使权力的人会不自觉地倾向于谋求权力的进一步扩张,正如孟德斯鸠所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而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和监督而被滥用,它就会背离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必然导致腐败。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定产生腐败。防止高校权力被滥用,消除可能存在的权力腐败,建设高校预防腐败体系,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核心在于完善高校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这是防止高校权力异化和滋生腐败的治本之策。

二、高校构建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的原则。建立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只是加强管理的工具和手段,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高校的各项权力始终得到正确的运用和行使,从而使高校所担负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科学合理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权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因此,建立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过程决不是简单的权力分配问题,而是根据大学的功能和使命,促进其完成自身目标的决定性措施。凡是最大限度地激发了高校活力、提高了高校运转的效率、排除了高校廉政风险,促进了高校科学健康发展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就是成功的、有效的。反之,就需要进一步完善或者重新建构。因此,促进高校的科学发展,使中国高校实现其承担的神圣使命就成为高校构建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根本原则。

2.民主法治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权力的唯一来源。而要保证权力不被滥用,就要制约和监督权力。人民是制约权力的主体力量,发展民主是加强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根本途径。因此,高校必须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实行阳光治校,使广大教职员工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学校各种重大事项的话语权,熟悉学校各种权力的运行程序,从而实施及时有效的规制和监督。构建高校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既要体现民主性诉求,也要凸显法治原则。只有在法治的时代背景下,才能使权力得到有效制约,保证其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政治文明中的法治就是要防止滥用公共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在构建高校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住依法治校这个总要求,使构建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过程成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步骤。

3.科学分工制约原则。我国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大学的总体要求进行配置的。它要求校长行使各种权力的目标是一致的,即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建设高水平的高校。这就决定了高等学校内部的各种权力之间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因此,在构建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时,就要科学划定高校的政治权、行政权、学术权等权力的边界,制定决策、执行、监督的合理流程,避免彼此掣肘、各自脱节,导致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或者权责不明、权力弱化泛化失控的现象。

三、高校构建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路径

1.高等学校要形成科学合理的权力架构。合理的权力架构应该是一种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它要求学校在顶层设计上对权力进行科学的分解与整合,使各项权力处于动态平衡的和谐状态,避免权力的过分集中;要求科学界定各权力主体的职能和作用范围,厘清权力边界,使各权力主体既彼此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减少权力的运行成本,控制权力越界行为。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的要求,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过程中,要使高等学校的政治权、行政权和学术权相互联系、相互制衡,并使这三种权力的行使都得到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针对高校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权责不明问题,应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的政治权力系统对学校的工作主要起指导、监督和保障作用。针对学术权力弱化问题,要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要求,确立学术委员会为高校法定的学术权力机构,改变现实中存在的只发挥学术委员会咨询、审议作用而无学术决策权的现状,赋予学术委员会对学校的学术事务进行决策的权力在强化学术权力的同时,要对高校的行政权进行合理的规制,使其不至于经常逾越其固有的边界,去干涉学术权力的行使。

2.高等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的动态控制机制。一是要加大对决策过程的制约。决策是行使权力的首要环节。正确的决策是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加强高校权力运行制约必须高度重视高校重大决策制定的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规则和程序所具有的客观性、稳定性和强制性作用,有效制约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二是要加大对执行环节的制约。决策制定后,重要的环节就是将正确的决策付诸实施。要使决策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就必须加强对执行环节的监督与制约,以防止权力偏离正确的方向和轨道,防止正确的决策被扭曲和变形。三是加大对权力运行结果的检查与评估。要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和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制定高校权力行使效能的判断标准和评估体系。通过检查和评估,进一步加大对权力行使结果的监督和制约力度。四是要加大对整个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高校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网络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合力,把预防腐败贯穿到决策、执行的各个环节。

3.在高校形成以道德和权利制约权力的机制。高校各权力主体都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好的素质,这是建立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机制的基础。通过学习、教育和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权力主体的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把党和人民的要求内化为他们内心的道德信念。同时,在高校还要建立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机制。在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过程中,积极构建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机制。这既是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促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重要保证。要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和党章赋予全体师生员工和党员的权利,使他们成为监督制约学校公共权力行使的主体,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进程,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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