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作者:王心力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努力探索实践,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了督政督学并重的工作体系,促进了黄陂区各类教育的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完善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促进乡镇政府充分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明确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新的体制实施后出现了三个方面的不适应:乡镇继续干预学校的干部人事工作,学校不适应;教育管理一下子归口教育主管部门,乡镇不适应;教育主管部门对乡镇教育从宏观到微观都要进行管理,难免会受到乡镇的干扰,教育主管部门不适应。三个不适应的关键节点是乡镇,乡镇对新体制下应该履行哪些教育职责不清楚,要么工作“越位”,要么“缺位”或“不到位”。针对这一现象,黄陂区在武汉市率先试行对乡镇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建立起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这一机制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建立有权威性的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分管教育的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评估组人员的构成也考虑了权威性。由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工作专班。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对乡镇教育工作的评估结果与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年度考核挂钩,对被评为教育先进乡镇的给予奖励。三是突出重点。主要评估乡镇领导对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履行教育职责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情况,区域内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情况等。

利用这一机制,黄陂区已于2009年完成了第一轮所辖 18个乡镇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其中有9个乡镇被评为区级教育先进乡镇,4个乡镇被评为市级教育先进乡镇。于2012年启动的第二轮评估,目前已有6个乡镇被评为市级教育示范乡镇。黄陂区对乡镇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取得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进了乡镇履行教育工作职责长效机制的建立。各乡镇成立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党委和政府把教育工作纳入乡镇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重大问题及时抓,形成了对教育工作常抓不懈的良好局面。二是自觉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成为一种常态。经过督导评估,乡镇对教育工作“越位”的问题解决了,“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也得到了较好解决,对职责更加明确,执行也更加自觉。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各乡镇对组织辖区内义务教育段学生入学已形成乡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班主任、科任教师包生的联动工作机制;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已形成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学校建设规划党委政府纳入议事日程,新改扩建所需用地得到保障。近几年,教育新改扩建新增用地20余块,共500多亩,都由区政府和乡镇协调解决。三是乡镇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持续高涨,尊师重教氛围浓厚。每年教师节,各个乡镇都最大努力筹集资金,用于慰问先进教师,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资助贫困学生和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财力比较雄厚的乡镇还自觉地对所辖学校的维修、环境改造、标准化建设的资金缺口进行大力支持,如横店街道办事处自2007年创建区级教育先进乡镇、市级教育先进乡镇以来,为中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建设共投入资金达2600余万元。

二、建立完善中小学综合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机制,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来,湖北省及武汉市对中小学的督导评估工作开始步入一个规范化、制度化,并且不断创新的崭新阶段。借助这股强劲的东风,黄陂区中小学的督导评估工作也逐步进入以评估促观念转变、以评估促规范办学、以评估促质量提高、以评估促内涵发展、以评估促综合办学水平提升的新的历史时期。黄陂区依据《湖北省中小学综合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和《武汉市中小学综合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武汉市公办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方案》《武汉市公办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方案》及《武汉市小学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方案》,结合黄陂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实际,形成了黄陂区中小学督导评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在高中、初中、小学三个不同学段的督导评估中,黄陂区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规范性原则。黄陂区把规范办学行为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求每所学校必须按国家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必须按规定安排学生在校一日时间,必须落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确保国家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得到有效实施。二是发展性原则。为了改善区域内学校发展不平衡的现象,黄陂区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学校采取尊重差异,重在发展变化、着眼长远发展的评估策略,引导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发展措施,实现优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三是差异优势原则。在评估工作中,黄陂区注重分析解剖每一所学校的劣势与优势,帮助学校制定扬长避短的工作策略,把优势发展成特色,实现个性发展,特色发展。

在把这些基本原则贯穿于评估实践的同时,黄陂区还突出抓好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关注学校办学理念的提升,二是着力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三是聚焦高效课堂建设,四是强力推进精细化管理,五是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与此同时,黄陂区对不同层次、不同学段的学校采取不同的评估推进策略:对省重点高中区一中,着力推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对普通高中,则是努力引导学校走多样化、有特色的发展之路;对义务段学校,在目前阶段坚持硬件、软件并重的工作思路,在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的同时,着力抓软件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实现优质均衡特色发展。

通过对中小学督导评估,黄陂区教育整体水平大幅提升,教育质量稳步提高,由过去在全市排名相对靠后到位居前列,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黄陂区已创建省级示范学校2所(区一中、区职业技术学校),市级示范高中4所(区二中、区三中、区六中、区七中),市级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15所,标准化初中28所,标准化小学56所。

三、建立完善专项工作联合督导检查机制,促进阶段性重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专项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的阶段性工作重点。黄陂区经过不断探索,明确了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思路,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联合督导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其组织架构就是督导部门牵头,主管专项工作业务的领导、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对于专业性强的专项工作另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组成专项联合督导检查组。组成这样一支专项联合督导检查组,既有执行的权威性,又有监督的权威性,同时还有专业指导的权威性。联合督导的工作流程包括:督导部门参与专项工作的启动动员,组织工作专班中期检查督办,联合督导检查组实施终结性检查验收。采取的方法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促进整改。具体体现为受检单位自查整改,主管业务部门检查促整改,蹲点领导、科室人员深入调研促整改,督导部门不定时抽查促整改,局领导视察促整改。

专项工作联合督导检查机制的建立,促使专项工作得到扎实推进,改变了过去遇到省、市大型专项督导检查就束手无策的局面。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开展了多项专项检查,如阳光体育活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高中办学行为、武汉市教育管理年、武汉市教师队伍建设年、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等,联合督导检查使这些专项工作在全区得到了有效推进,并取得切实成效。黄陂区“2008年阳光体育活动”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专项工作得到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2009年教育管理年工作获评全市先进区,今年的“武汉市教师队伍建设年”和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等工作也得到市督导检查组的较高评价。

四、建立完善督导队伍建设机制,促进专、兼职督学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为了建设一支有责任感、有权威性的督导队伍,黄陂区经过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专业督导人员选拔任用、培训提高的工作机制。一是配强专职队伍,优选兼职队伍。黄陂区实行的是政府教育督导室与教育局合署办公,教育局长兼督导室主任的体制。督导室现配有专职人员6人,其中副主任1人,副处级督学2人,办公室主任1人,正科级督学1人,科员1人。6人中有5人是公务员编制,他们大多数在多个岗位任过正职,阅历丰富,有多方面的工作经验积累,富有责任感和事业心。另配有兼职督学6人,都是在职的局直属单位的领导和教学骨干,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上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另外,在所辖18个乡镇各配有1名督导员,以配合协调督导室的工作,形成督导工作网络。二是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提升队伍专业素质。黄陂区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兼职督学到省内外培训和考察学习,让他们开阔视野,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同时,黄陂区还为每位专兼职督学征订了《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湖北教育》等报刊,让他们学习接触教育最前沿的思想、理论、观念,学习借鉴本省和全国教育先进地区的新鲜经验,以提高理论素养和把握教育发展的大形势。三是开展督导科研,提高督导人员的引领能力。黄陂区倡导督导人人要参与督导科研,并取得一定成果。通过督导科研来提升人员素质,提高对督导工作的指导力、引领力。近几年,全区督导工作者已撰写《浅谈校园文化建设》《对特色学校建设的思考》《正确处理督与导的关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九论教育的价值意义》等30余篇理论与实践探索文章。目前还启动了一个为《利用地域人文资源 建设校园特色文化 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实践研究》的市级课题,已进入结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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