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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委会回归协同育人本质

随着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推进,学校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这一组织的作用日益凸显,逐渐成为连接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桥梁,在推进家校合作育人,优化育人环境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学校的家委会在运行中引发一些争议。那么,家委会运行中到底存在什么问题?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家委会到底该怎样发挥作用

据相关媒体报道,在2022年秋季开学前后,安徽铜陵某学校通过家委会通知家长,向每名学生收取2000元班费用于班级的日常活动。这一行为引起了家长对家委会管理职责的质疑。一学期为何收取这么多班费?班费怎么支出?家委会为什么有资格出面通知收取班费?家长们认为,家委会本该是为家长提供服务、对学校实施监督的,而这种代收代支班费的行为却反映出了家委会缺少对自身职责定位与规范的认识。同样,2022年教师节前夕,广西柳州某学校家委会成员在家长群中提议凑钱为教师买礼物,遭到群中个别学生家长的拒绝,对此,家委会不仅没有反省自身问题,反而要求有意见的家长退出家长群。这一事件的曝光,让家委会的立场问题持续引发热议。近年来,家委会相关的争议性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学校通过家委会要求学生购买高达2000多元的校服,一次次类似的事件多次将“失效”的家委会推入舆论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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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件的背后,是家委会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没有摆正自己的地位与作用。家委会本该代表家长对学校实施监督,为学校管理提供建议,而在家长无从知晓班费的收取原因和花销去向时,以及学校选用、购买“天价校服”的过程中,家委会似乎并没有发挥该发挥的作用。本应代表家长权益的家委会却站在了家长的对立面,甚至还在违规收费送礼中成为“始作俑者”,暴露了家委会在学校管理中的角色模糊、具体职责界定不清以及自我监督不足的问题,也说明了对家委会行为的监督和规范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渠道。重新审视家委会作用,不难发现,运行中的不规范正是导致家委会在发挥家长作用、推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中作用弱化甚至缺失的重要原因,家委会的定位需要校准。

家委会存在有其特殊的意义

面对“家委会是否能发挥积极作用”的质疑,答案是肯定的。学校家委会的设立由来已久,早在20世纪末,教育部门就多次在幼儿园、中小学德育和课程改革实践等工作部署中,强调需要积极发挥家委会作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中小学学校可以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

那么,为什么要设立家委会?2012年,《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设立家委会是为了发挥其在“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中的作用。2016年,教育部印发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出台《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规程》,将加强家长、社区对中小学事务的参与和监督作为健全家委会制度的重点。

如今,家委会成为家长参与教育改革发展、推进家校协同育人体系建设的主要平台之一。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不仅把家庭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还进一步厘清了家庭与学校的界限,为家委会消除在实际操作中的空白和模糊地带提供了参照。另外,家委会已经成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一部分,其监督的问题也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2022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通过将“家长委员会制度”执行情况列为评估学校治理的内容之一,从学校治理的角度加强了对家委会制度运行的监督。

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更加注重家校社协同育人,科学教育观念逐步深入人心,这些成效与家委会作用的发挥密切相关。家委会已从基层学校在办学实践中探索出的家校协调沟通途径,发展成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协同育人体系建设和教育改革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身兼多职的家委会也逐渐显现出了对优化管理与自我管理的渴求。

让家委会真正成为协同育人的桥梁与纽带

如何积极地发挥家委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一个值得持续探索的问题。近日,安徽省庐江县多所学校通过家访征求家长对家委会意见,并与家长协商一致,拟定了家委会公约、家长志愿者岗位和职责等规范,如今正在监督试行。这让我们看到,定位精准、责权清晰的家委会,离不开学校的指导和教育部门的保障,也离不开完善的顶层架构、过程民主和监督。

家委会是教育工作的沟通者、协助者,也是监督者和决策者,如今,家委会在沟通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监督和决策的作用还比较弱。这就需要各级教育部门关注家委会发展,确保学校和家委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需要学校发挥主导作用,通过不断完善学校决策机制和评价机制,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联席会议制度等措施,形成规范透明的工作流程,给家委会更清晰的参与决策与监督的空间,由上到下地落实家委会在教育实践中的角色定位。

立足现实,家委会除了以家校沟通完善学校管理之外,还承担着为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外活动提供支持,以及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的职责。但由于学校校情学情存在差异,家委会需要参与哪些具体工作、参与到何种程度,仍需家校双方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修订与完善,建立较为细致的权责清单,为家校双方的权力划定边界,在保障家委会参与到班务管理、学校活动规划和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明确家委会的职责,提升家委会成员责任意识,强化家委会组织管理,优化家委会功能,让家委会工作有章可循。

由于家委会的很多作用是在沟通的基础上开展的,明确并坚持客观的立场,才能进一步发挥监督与协助的作用。因此,家委会要认识到自身并不是享有学校优待的特权群体,也不是纵容违规操作的工具,在需要民主决策的工作中不能缺位或越位,对于应由家长参与决策和监督的部分学校工作,要广泛征求家长意见,而不是以家委会主观意见替代家长集体意志;对于学校的本职工作,家委会可以积极提供建议,但不能越俎代庖。与此同时,家委会也不能漠视学生需求,而应平衡对学生学习成绩和对学生的个人兴趣与长远发展需要的重视程度,积极关注、参与到与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密切相关的学校教育生态建设中来。

如若家委会能在监督与自我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面临的质疑将迎刃而解,家委会也将继续为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带来更多的清新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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