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院函字〔202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文件要求,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特别策划“科学规范导师指导行为 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专题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培训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首要目标,以提高研究生导师专业素质能力为关键,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立德树人的作用,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提高研究生导师进行科研指导、学术规范、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高校研究生导师。
三、培训时间
网络学习时长建议3个月内完成,具体开班时间和学习时长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全年滚动开班,可随时报名学习。
四、培训形式
1.学习平台:学员实名注册并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进行在线学习,或下载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也可关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微信公众号了解各类信息。
学习公社APP
2.学习环节:培训主要通过同异步学习、主题研讨、研修总结等环节开展,要求学员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我院也可根据各参训单位研究生导师具体培训需要,“量身制定”学习内容和考核环节。学员完成相应环节考核要求,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委托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费用为280元/人,主要包含师资、课程使用、带宽流量、技术平台使用及维护、教学服务与管理等费用。由参训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汇款或转账请标注“研究生导师专题培训”,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拍照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以便核查。
六、报名事宜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各高校也可自主报名。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具体开班时间、培训形式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省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京、津、冀、鲁 王威威 010-69263804
湘、粤、赣、桂、琼、闽 刘春晓 010-69296853
沪、浙、苏、豫、皖、鄂 张志华 010-69205993
云、川、蒙、新、藏、青、宁 刘宴彬 010-69224150
陕、晋、贵、黑、吉、辽、甘、渝 袁宏伟 010-69225406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 件:“科学规范导师指导行为 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专题网络培训参训回执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