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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城市学院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项目

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负总责。不仅需要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也需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并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为此,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于2016年3月5日至4月5日,开展深圳城市学院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项目,本次培训具有以下特色:

1.加强对学前教育特征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促进幼儿园园长的专业发展,提高幼儿园园长专业素养,提升幼儿教育质量,深入推进深圳市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教师学会如何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3.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作用,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并且,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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